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承诺
发布者:杨政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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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10 11:23:09
本院院长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是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将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实现和达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承诺如下:
一、制定并保持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整个组织关注服务对象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三、通过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创造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必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环境、信息等资源,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管理体系,实现质量目标。
五、明确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过程的验证与检查,加强资源管理、信息控制和数据分析,做好内部审核工作。
六、提出管理评审的思路和框架,定期评审管理体系,评价质量方针的指导性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策划并决定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措施。
七、最高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管理体系各级人员的根本职责是保持质量手册的现行有效性,负责管理体系的持续运行、改进与发展。
八、在所有层次上建立价值共享和职业道德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和技能培训;尊重职工,重视人才,相互信赖,双向沟通;并赋予不同层次职工职权范围内的自主权,识别和满足职工合理的需要和期望。